应邀赴台访问流程
应台湾友好院校的邀请,赴台湾进行访问交流需要进行如下程序:
一、需要给台湾邀请单位递交材料,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材料如下:
1.赴台人员照片;
2.赴台人员填写《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电子版填写即可),见附件1;
3.赴台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赴台人员在职证明;
5.赴台人员撰写个人工作简历;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办理
台办同意下发批件后,携带以下证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大厅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提交近期免冠照片(标准参考申请表照片标准),
2.填写真实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国务院台办批准有权出具赴台批件的省级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6.通行证过期重新申请或者持有效证件再次申请签注或者申请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通行证;通行证损坏申请换发的,还要提交损坏说明书;
三 、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对再次签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加急办理的,提交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