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基层党组织委员出现缺额的可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及支部委员补选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委员条件
党性观念强,政治、业务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党的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清正廉洁,群众威信较高。党总支委员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
二、酝酿确定补选候选人
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差额比例确定补选候选人,支部书记空缺的,提出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三、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
各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补选。
四、支部书记的补选
召开支部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