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者:田超发布时间:2014-04-13浏览次数:112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精神,积极引导各类中等教育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一、报考条件及体检(一)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艺术类考生也可报考普通文理专业;报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4年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证。(二)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及办法1.报名时间:3月7日—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2.报名办法:考生可于3月7日—4月7日登录我院网站查看报名须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ddzs.qchm.edu.cn),登录学院网站报名时,考生必须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其他相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院校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于4月8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核。(三)现场信息确认:确认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考生须在4月12日8:00—16:00到我院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及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获奖证书需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高职对口考生);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4、考试费120元;5、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还。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三、考核安排(一)考核科目及形式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核+专业素养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1.文化基础考核。文化基础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一套试卷,语文100分,数学和英语各50分,总共2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春季高考(对口高职)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两门课程一套试卷,每门课程100分,共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2.专业素养测试。专业素养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2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基本职业素养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具体考核内容:1)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的认知与了解;2)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职业态度、兴趣和目标定位;3)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考核:1)语言表达、逻辑思维;2)应变能力及处事能力;3)心理素质;4)职业认同感;5)身体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6)礼仪礼貌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素养考核环节成绩参照全省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二)考核时间1、文化基础考核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2、专业素养考核时间为4月13日下午13:00开始。3、考核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4、考场安排于考试当天公布。(三)考核成绩确定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素养考核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专业素养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对口高职考生文化基础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专业素养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核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四)命题、考核与评卷1.文化基础考核及专业素养考核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四、录取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2.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4.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8日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省教育招生考试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5.4月22日前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五、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我院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考生如不能来校报名,也可于4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传真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二)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院在复印件上盖章。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免试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于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六、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2.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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