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廉政故事(一)
1、悬鱼拒贿的羊续
羊续(142—189),字兴祖,东汉太山平阳人。以祖荫拜郎中,后任庐江、南阳太守。
汉灵帝中平三年,羊续临危受命,出任南阳太守。为了尽快掌握当地的真情实状,他只带一名小书僮,简衣陋衫,以踽踽闲行之态,悄悄进入南阳地界,观街市,问风谣,把当地官吏的贪廉良劣,事先摸了个清清楚楚。因而,当他突然出现在南阳府衙时,当地官吏无不惊竦震慑。
上任后,羊续立即颁布宣政令,治弊兴利,黎民百姓为之欢欣鼓舞。
南阳地方多权豪之家,风尚奢华。羊续对此深感蹙额疾首。他带头素衣薄食,出行时,瘦马一匹、旧车一辆,决心以自己的清俭来影响、转变世风。
俗话说“新太守敌不过老府丞”。作为一地长官的羊续带头节俭躬行,对那些一向挥霍惯了的府丞属吏,显然是一个很大的约束。于是,有一天,一位老府丞笑嘻嘻地给他送来了一条老大的活鱼。想不到,没多费口舌,羊续竟收下了。老府丞暗暗得意,想道:“羊续啊羊续,你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今日收鱼,明日就会拿肉,后天就能受钱啦!”于是,几天后,他又笑呵呵地拎来了一条更大的活鱼。
羊续招招手,让他到庭廊之下,然后指着檐梁上挂着的那条前些天送来的鱼,威声正色地对那个老府丞说:“你上次送的,我都没有动。你这一次、下一次再送,我还会收、还会动吗?你的这条鱼,我要一直挂在这里,作一个不要再来送钱送礼的活告示。
明代清官于谦写过一首《初度》诗:
喜剩门庭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
清风一枕南窗卧,闲阅床头几卷书。
羊续的清廉成了史学家笔下“廉吏”的典范,《后汉书》也曾为羊续专门立传。
2、包拯清廉拒馈“不持一砚归”
康定二年(公元1041年),(包拯)因在天长县(今安徽省天长县)明察善断,办案如神,政绩卓著,升任岭南端州(今广东省高要县)知州(一州的最高长官)。
北宋年间,朝廷规定每年都要向皇宫交纳一定数量的砚台,或留皇室使用,或赐公卿大臣。当时的权贵、大臣、学士们都以家中存有几方端砚为荣。因此,历任知府为巴结权贵、讨好上峰,都要向民间工匠和作坊无偿索取比进贡数量多几十倍的砚石,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包拯到任后,翻阅前任文卷,发现上任知州额外征收端砚太多。按朝廷进贡的要求,每年要供奉八块。可去年的登记中,写的都是“三十又六方”。这三十六方比朝廷的要求高出数倍!包拯十分惊讶,当即了解原知州的下属官员。官员们皆异口同声地说:“大人,你哪里知道,前知州为贿赂当朝权贵,才动得大手大脚啊!”包拯诙谐地说:“对待权贵,恐只能小手小脚吧?”于是他下令:按朝廷规定,进贡之端砚每年只做八块。
一日,一个贵门亲临州府,送包拯一方石砚,说道:“大人每日躬笔耕耘,急需上砚。现送得一方,呈与大人,以为万民造福。”包拯说:“我这多年皆用普通石砚,如此高贵的,当呈圣上所用,我用则糟蹋了。”说罢,他坚辞不受。
包拯常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后来,又有人来送端砚,他开着玩笑拒绝说:“如今我来到产端砚的端州,便收端砚;明日去产金的金岭,又受金子,我岂不成了天下鼎鼎富有的珍玩大盗吗?”直到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当他即将离任时,当地精制一方好砚,赠给他作纪念,他也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因此,人们奔走相告,盛赞包拯为官清明。
3、陶母责子
东晋陶凯年轻时当过浔阳县的小史,专门监管鱼坝。一次,他派人将一罐干鱼送给母亲品尝,没料到陶母不但令差役将干鱼送回,而且写信责备他:你做官,那官府的东西送给我,不仅不能给我带来好处,却反给我增添了忧虑。陶侃读毕母亲来信,愧悔交加,无地自容。自此以后,严母训导铭刻在心。其后为官40年,勤慎实职没,始终如一。
4、子罕以不贪为宝
子罕,即皇喜,战国时宋国大臣。姓戴氏。宋桓侯时任司城,职同司空,因避武公讳而改,故又称司城子罕。
春秋时期,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精美的玉石,想献给司城子罕。子罕拒不接受。献玉的人以为子罕怀疑玉石是假的,便说:“这块美玉我请玉匠给鉴定过,他说是块宝玉,所以才敢拿来献给你。”子罕回答说:“你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收了玉石,你失掉了宝,我也失去了宝。所以,我们还是各存其宝为好。”
宋国一些年高德劭的人对此评论道:“子罕并非没有宝物,只是他所珍视的与常人不同罢了。如果我们用一百两黄金和抟黍去给小孩子,小孩子必定会选择抟黍;如果以和氏璧与一百两黄金给乡下人,乡下人必定会选择一百两黄金;但如果用和氏璧与道德至言让圣贤的人挑选,那么,圣贤之人就又会选择后者。智慧越高深的人,他的选择越精明;智慧越是粗下的人,其取求也就越低劣。只有明白这一道理,才会领悟子罕所珍视的才是无价之宝呢!”
纪检监察室编发
201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