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七慎典范

发布者: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10-07-07浏览次数:78

古 代 七 慎 典 范

一、慎始的典范——羊续悬鱼

东汉时,羊续出任南阳郡太守。当时社会风气庸俗,奢糜成风,官府请客送礼、托关系办事的现象十分普遍。羊续下决心从自身做起,扭转这种坏风气。上任没几天,府丞献给羊续一条活鱼,让羊续食用,羊续不好当面拒绝,便“受而悬于庭”。后来府丞又一次进献,羊续便指着悬挂在院中的鱼让府丞观看,府丞惭愧而退。宋代著名诗人徐积在《和路朝奉新居》诗中赞道:爱士主人新置榻,清身太守旧悬鱼。明人于谦亦有诗咏云:剩喜门庭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外,闲阅床头几卷书。

二、慎微的典范——灭官烛看家书

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极为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差人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们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

三、慎独的典范——曹鼎拒惑

明代有个叫曹鼎的人,在任泰和典吏时,押解一名绝色女贼,因来不及赶回县衙,共宿荒山野庙。夜间,那女贼为了逃生,频频暗送秋波,屡用色相勾引。曹鼎刚开始心猿意马,情急之下,用纸写下了“曹鼎不可”四字贴在墙上,作为对自己的警戒。写了撕,撕了再写,如此反复,直到天亮,终于抗住了女贼的诱惑。曹鼎抵制住女贼色相勾引,靠的就是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道德意志和道德修养。

四、慎好的典范——米芾拒收宝石

北宋书画大家米芾有一个弄石的癖好,看见一块好石,竟能作揖下跪,口称“石兄”,达到癫狂的程度。他在涟水做官期间审理一桩人命案,由于罪犯是省里官员的亲属,致使刑部批文迟迟不能下达,这使他愤愤不已。一天,有一人带着几块奇石求见,几块石头小巧玲珑,纹路清晰,巧夺天工,真是世间少见。来人请米芾在人命案子上高抬贵手,米芾正色地说“我爱石,但更爱百姓,客人不必多说,请回吧。”来人走到门口,仰天哈哈大笑,说“米大人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令人钦佩。”原来,来人是督办案件的钦差大臣。

、慎权的典范——“豆腐汤”尚书汤斌

汤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生清正廉明,政绩斐然。康熙二十三年,皇帝钦点汤斌出任江苏巡抚。汤斌到任后,体察民情,处处顾念百姓利益,洁己率属,破积习,减税赋,移风俗,济灾民,仅半年时间就受到江苏人民极深的爱戴。两年之后,汤斌高升礼部尚书,离任之日,苏州百姓罢市三日,塞道遮留。汤斌不仅为政清廉,居家也颇有颜回之风,平时采野菜供膳,每餐必有一味豆腐,因而他有一个看似戏谑、实为敬重的外号——“豆腐汤”。汤斌的生活清苦,他的故居板门竹篱,简陋异常,其死时家里仅剩下8两俸银,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

六、慎行的典范——杨震拒金

东汉时期的杨震被誉为“关西孔子”,一次赴任途中经过昌邑县,昌邑县令半夜怀揣重金前来谒见。他对杨震说:“深更半夜,此事无人知晓。”杨震面对重金,没有动心,回答:“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来人羞愧难当,只好收起重金告辞。

七、慎终的典范——“一钱太守”刘宠

东汉时,一位叫刘宠的人任会稽太守,他改革弊政,废除苛捐杂税,为官十分清廉。后来他被朝廷调任要职,临走,当地百姓主动凑钱来送给即将离开的刘宠,刘宠不受。后来实在盛情难却,就从中拿了一枚铜钱象征性地收下。他因此被称为“一钱太守”。

纪检监察室编发

  20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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