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院部:
教师自我评价在教师评价中具有重要地位。提高教师自我评价意识和能力,有效实施教师自我评价,可以促进教师自主意识的成长,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定于近期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自评时间:
5月7日—5月17日
二、教师自评的内容:
任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讲授活动、学生的课堂学习行为、教师和学生的交互作用的过程和效果以及教学管理、教学环境等所有课堂教学质量影响因素进行评价的活动。
三、教师自评程序:
1.登陆教务系统:http://221.215.177.211/
2. 进入教务系统后,选择菜单:教学评价,进入教师自评。
3. 系统将显示本学期教师自评的课程“列表”,选择相应的课程,填写本课程的教师自评,自评填写后点提交,即完成了您对某门课程的自评。
4. 教师自评的结果仅向教师本人开放查阅。
四、教师自评要求
1. 本学期1-9周有授课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参与。
2. 教师自评结果不会作为任课结果性评价依据,只为教师自我反思、自我改进和自我提高提供参考,请如实填写。
纪检监察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