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978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根据学院《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青酒管院纪字20183号)文件要求,现将廉政谈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廉政谈话范围

廉政谈话的范围是全院党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

廉政谈话分层次进行,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联系院部负责人谈话,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党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谈话。

二、廉政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

廉政谈话提醒要以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为内容,一要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二要谈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要谈履行“一岗双责”和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四要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五要谈个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廉政谈话提纲(见附件1)仅供参考,谈话人可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确定更有针对性的提醒内容。

在廉政谈话中,要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例进行引导和警示教育,增强谈话针对性和教育效果。要结合谈话对象的工作岗位,针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帮助谈话对象分析问题根源,督促其落实整改,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患于未然。谈话对象要主动接受廉政谈话,主动向组织交心,敢于向组织反映自己或他人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谈话中接受廉政教育。

三、廉政谈话的形式

谈话形式可以“一对一”单独谈,也可以“一对多”集体谈。

四、有关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自查自纠,做好廉政谈话准备,积极主动地参与廉政谈话,虚心坦诚地交换意见。要通过廉政谈话,使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引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警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

本次廉政谈话时间从108日到1031日。各院部、处室、中心于115日前将谈话记录(见附件2)报纪检监察处。

 

附件1谈话提纲(参考).docx

附件2.廉政谈话记录(正反面打印).docx


                   中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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