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0-09-17浏览次数:168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廉政谈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廉政谈话范围

廉政谈话的范围是全院党员。

廉政谈话分层次进行,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纪委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党员干部以及风险防控重点岗位人员谈话。

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对照《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谈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改进工作作风、纠治“四风”情况;对照《关于开展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谈风险排查与防控情况;对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廉政谈话中,要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例进行引导和警示教育,增强谈话针对性和教育效果。要结合谈话对象的工作岗位,针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帮助谈话对象分析问题根源,督促其落实整改,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患于未然。谈话对象要主动接受廉政谈话,主动向组织交心,敢于向组织反映自己或他人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谈话中接受廉政教育。

三、廉政谈话的形式

谈话形式一般采取“一对一”单独谈,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一对多”集体谈。

四、有关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自查自纠,做好廉政谈话准备,积极主动地参与廉政谈话,虚心坦诚地交换意见。要通过廉政谈话,使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引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警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

本次谈话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需填写谈话记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报送活动开展新闻。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于1110日之前,将谈话记录报纪委办公室,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新闻报送流程及时报党委宣传统战部。




附件1:廉政谈话提纲(参考).docx

附件2:谈话记录(模板).docx


        中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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