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优质教学资源上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8-11-10浏览次数:275

各二级院部、相关老师:

优质教学资源上网共享是16号文件、新评估方案、示范院校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的明确要求,是新理念下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优质教学资源上网有利于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从而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落实本学期初学院关于启动优质教学资源上网工作的任务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质教学资源上网支持平台

为了满足精品课程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上网、网络教学手段改革,学院引进了天空教室网络教学平台,该平台具有自主建站功能,方便、易学、易用,能够实现教师网上备课资源共享教师BLOG”在线答疑网盘学生分组协作学习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测试学生自主学习等功能。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系统稳定,功能强大,效果良好,受到试用师生的广泛好评。

具体地址:192.168.1.52(精品课程信息中心) 192.168.1.53(天空教室网络教学平台)

使用方法说明:

http://jwc.qchm.edu.cn/show.aspx?id=80&cid=6

    使用方法咨询:22173(王赵慧)

二、教学资源要求

结合我院目前教学信息化及课程建设实际状况,对上网的基本教学资源要求如下: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材简介、课程教学设计、学期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库、试题库(至少3套)、参考文献目录、案例库(根据课程需要)。

另,鼓励其他优质教学资源(课程录像、电子教学包、电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教辅材料、资格证书考试辅导材料等)上网。

三、本学期的上网工作量要求

课程建设任务的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在课程负责人的带领下课程组成员共同完成课程建设任务。二级院部负责监督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任务及监控指标进行建设。

2、首批院级精品课程

对要求的基本教学资源内容要全部上网。

3、二批院级精品课程

本学期上网内容要达到基本教学资源内容的30%

4、本学期开设的各专业核心课程

本学期上网内容要达到基本教学资源内容的20%

5、鼓励其他课程优质教学资源上网(工作量暂不做要求)。

四、时间要求

本学期要求的上网内容要求12月底前完成,1月初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完成情况与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挂钩;优质教学资源上网是下一步申报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立项的基本条件之一。

五、各类课程及课程负责人名单

省级精品课程是指经过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

院级精品课程是指经过学院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

核心课程按照经过调整后的08教学计划来确定。

(各核心课程负责人依据本学期初各院部报送的课程教学设计而确定,若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教务处)

六、其他

请各二级院部加强指导与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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