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转递的有关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06-18浏览次数:405

关于档案转递的有关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注意事项,山东省内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递到生源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袋上必须粘贴标签(山东省内生源模版附件1),并以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汇总,建立档案转递明细单(山东省内生源模版附件2)。

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接收单位是青岛市以外的学生按照协议书上档案转递地址通过机要局发送,(问清该单位是否有保管档案的权限,如果没有直接发到当地的档案人事代理)。属青岛市四区就业单位的学生,如果档案不是派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定要问清档案去向,接收人的姓名、单位电话通过EMS快递发送、汇总。

青岛市(大青岛)的生源按青岛市的模版粘贴、汇总。

省外的生源除了北京生源按照北京的模板其他的都按省外模版、汇总。(手写档案袋派往地与报到证一直)

201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汇总模板[1][1].本市、省外、ems.xls北京市各县区通讯地址.xls青岛市生源模板.xls山东省内生源模版.xls友情提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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