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660

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暂行)》第十七条、十八条、三十二条之规定,学分制管理实行重修制度,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须按规定重修,选修课程可另选其他同类选修课程或直接申请重修。学生对某门已修课程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修该课程,成绩档案以该课程所考核最高成绩记载。现将上学年课程重修选课事宜通知如下请通知学生

一、选课时间

10月8日(周五)20:00—10月11日(下周一)17:00

二、面向对象

2020级大专学生(不含中高职贯通三二连读、校企合作班、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三、选课类别

限选学生上学年已修读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生可任选不同任课教师的相同课程

四、选课方式

学生本人登录学院数字化校园网站进行选课,网址:http://my.qchm.edu.cn/,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原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X需大写)。

五、选课形式

1.跟班重修选课:上学开设、本学期亦开设的课程,学生优先以跟班报名的形式选课,选课后直接跟班上课。跟班报名满额的情况下选择重修报名。

2.重修报名选课:上学开设而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学生只能以重修报名的形式选课,重修报名人数低于 30 人的课程,不予成班,建议学生于下学期该课程正常开设时再选课重修。单门课程重修人数高于 30人的,由开课院部平行开设重修班,以普通教学班同等条件授课。

六、选课流程

报名申请--重修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跟班报名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容量满额请在重修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2.重修收费管理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与正常修读等同。

3.课程重修与正常修读的学习要求等同,一旦重修选课成功,上课考勤、违纪认定等学生管理事项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重修课程选课应尽量结合本学期既定个人课表选课若与本学期正常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办理免听手续。免听获批准后,学生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参加相应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本学期课程免听通知将另行发布。

 学生数字化校园登陆问题请咨询信息中心,电话51686,选课事宜,请拨打51690联系任老师。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


版权所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