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青岛市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坦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化教育改革,激励教学研究创新,推动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青岛市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4〕1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青岛市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4年市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2个大类,共设特等奖15项左右、一等奖45项左右、二等奖90项左右,总计150项左右。评审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获奖成果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我校拟推荐3项成果参加评审

二、奖励范围

本届市级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青岛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有关高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市级教学成果要反映青岛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已获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创新和重大突破的,不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三、成果要求

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围绕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理论上有重要创新和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全国或省内产生重大影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要贡献,对教学改革有重要示范作用,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一定影响。

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四、成果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个人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申报人主持、直接参加,申报人做出了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每项成果申报人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每个人参与的成果不超过2项。两个及以上个人合作的成果,必须经合作者同意后申报。成果主持人应当提供其署名的论文、专著、报告等佐证材料,证明其在成果研究中做出了主要贡献。退休人员申报级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高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不含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当与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教师联合申报。

3.申报参评2024年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

4.学校将以本次青岛市教学成果奖申报为契机,同步开展新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培育,原则上前期申报新一届教学成果奖培育的成果应积极参与本次遴选,学校将建立教学成果培育库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二)申报程序

1.3月19日-4月18日,凡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由教师提出申请,各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真实性审查,择优向学校推荐,院部推荐不超过3个各处室推荐不超过2个

2.4月19日-5月6日,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成果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建立教学成果培育库。

3.5月7日-5月26日,学校邀请有关专家对入库成果进行指导培育遴选拟推荐教学成果

4.5月27日-5月31日,学校拟推荐成果公示。

5.6月1日-6月30日,拟推荐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准备市级申报材料。

6.7月1日-7月10日,学校报送拟推荐成果申报材料。

(三)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于4月18日前将推荐成果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OA,各个成果的所有材料放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格式:部门+主持人+成果名称。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单独报送。

材料清单:

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

2.《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附件2)。

3.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实践过程、效果和影响力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4.申报成果曾获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需在成果报告首页提供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有重大创新和突破的说明和曾获奖成果申报表、成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

5.申报成果主持人或参与人曾获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奖的,需提供主持人和参与人曾获奖成果的申报表、成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张坦51528王超51529


附件: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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