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6-15浏览次数:784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使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推动学校教材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教材建设指导思想

突出高职特色,做好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注重优化配套,逐步建成适应高层次、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高质量、立体化教材体系。

(二)教材建设基本原则

实行教材建设分级管理体制,学校负责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各二级院(部)负责教材建设的具体工作。

积极鼓励、支持教师主编或参加国家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的编写,重点加强我院、省级精品课程、校内重点建设课程和优势专业的教材编写工作,自编教材要保证质量,努力打造精品教材;努力扩大教材品种,实现教材系列配套。同一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教材要配套,同一门课程的主教材、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要配套,同一门课程的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要配套,并处理好配套教材之间的关系;在加强教材编写、出版工作的同时,做好教材选用管理工作,积极为学生选用优质、精品教材。

鼓励教师开发多媒体课件或网络课件,逐步增加教学软件的数量、提高制作水平与质量,适应多媒体教学和网络辅助教学的需要。做好与教材配套的习题、案例等教学辅助材料的编写和引进工作。


二、教材使用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指示精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建立学院教材审批选用制度,由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负责组织骨干教师对本专业每门课程教材的选用,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主干课程要选用优秀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各专业原则上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教材。

选用教材范围:

(一)免检教材

征订下述教材,每门课程教材征订时只需提供一本上述教材即可征订。

1. “十一五”、“ 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重点高职高专教材。

2.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

(二)抽查教材

在征订除免检教材外的教材,需提供3本教材作为任课老师推荐使用,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召开教材征订会议确定征订教材名称,并把该门课程推荐的3门教材明细提供给教务处,由教务处聘请校外专家进行抽查并最终确定。

(三)征订教材其它注意问题:

1.与行业企业联合编写的工学结合教材,定价超过35.00元以上的由学校聘请的校外审议专家审议后方可征订。

2.公共必修、专业课必修、专业选修课优先选用各部委重点统编、规划、推荐教材,每门课程必须由3本以上教材作为任课老师推荐使用,专业课教材一般控制在35.00元左右。模块化课程不足32课时的课程,原则上不给学生发教材,确实需要,需由任课教师自编讲义,由各二级院(部)提出申请,教务处、分管院长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

3.全院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需要选用教材,如确实需要,同模块化课程程序一样。

4.由本校教师参编、出版社包销的教材,价格高的,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订购此教材,如专业确实需要,须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使用。

5.通过学校出版的校本教材或讲义可直接征订。

6.每年期末,根据情况,需要对每门课的课时数核对各学院所选用的学生教材,特别对一些参编包销的教材,聘请校外专家或课程与教材工作委员会进行评议等级,计入年终考核。


全国统编和自编教材每年预订两次。预订教材期间,各院部要责成专人负责,认真组织预订工作,各院部根据教务处发布的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各教研室主任及专业负责人选用教材,选用结果经教研室主任及专业负责人认定,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审查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征订。如逾期不报导致教材脱订,由各二级院部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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