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招标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7  浏览次数:76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文件精神,依托山东女子学院设立的“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和“山东省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特设立研究基地专项招标课题,现将课题招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1.研究基地设专项重点课题3项,每项资助经费6000元。

   2.研究基地设专项一般课题6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

   3.经费自筹课题5项。

二、选题内容

   1.国内家庭教育法律及公共政策现状研究

   2.中外家庭教育法律及公共政策比较研究

   3.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及建议

   4.家庭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研究

   5.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

   6.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性格影响的实践研究

   7.儿童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研究

   8.学前儿童自我管理的心理学阐释

   9.亲子关系理论研究

   10.学前儿童说谎的归因及策略分析

   11.亲职教育的中西比较

   12.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父性教育的重塑研究

   13.其他相关议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凡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相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学研究、家庭教育研究相关的专家学者具有中级或科级及以上职称者均可申报,中级职称或者科级者需两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同时也鼓励做相关研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博士研究生申报需要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2.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人要求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信誉。

   3.课题研究时间期限为1-2年,原则上2016年底前完成。

   4.申请人应围绕选题内容确定具体的课题名称,并按照填写要求编制《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申请书》和《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招标项目论证活页》。

四、结题要求

   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重点课题至少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至少在CSSCI(或EI检索)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至少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ISTP检索,或ISSHP检索)发表论文1篇。

   研究成果应标注“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招标课题,论文作者署名为:作者单位+山东女子学院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结题时持研究报告、论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邮寄)基地办公室结题。

五、申报时间

   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以院部或部门为单位将《招标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7份报科研发展处(教学楼D楼116室),相应电子版可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0677209。




科研发展处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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