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2016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63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山东省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山东省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开展山东省2016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适应青少年工作的新挑战、新机遇,系统研究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促进青少年事业和青少年研究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课题申报

    1.《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题组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

    2.各地团组织,院校可组织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研究者、教师积极申报课题。

    3.每个单位原则上申报课题不多于15项。其中重点资助课题择优按15%比例推荐。

    4.申报课题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先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同意,统一申报。 不接受个人申报。

    5.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申请书样式可登陆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dgov.org.cn)。

    6. 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1年。

    7.课题立项后,学院按照科研基金重点课题的二档资助标准配套。

三、工作要求

    1.选好课题。要从新形势下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的实践需要出发,关注涉及全局性、前瞻性、基础性的重大课题。课题研究的设计不宜太笼统,但也不要局限在细枝末节上。要选好研究角度,找准切入点,拓展新视野,注重增强研究成果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2.形成合力。要注重运用多学科理论、组织多方面人才开展研究,拓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课题组中应有从事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青少年工作者,也可包括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课题并被立项的,将分为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一般自筹课题3个类别,其中“重点资助课题”给予每项3000元经费支持,其他类别以自筹经费为主;

    2.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课题立项、结项,该工作由山东省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山东省青少年工作委员会、规划办共同组织完成,有关情况请与规划办公室联系。

    3. 课题等级管理参照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送时间

    请课题申报人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申请表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报送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上述材料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加贴A4纸打印的课题类别、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单位等信息。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用“课题类别+主持人姓名”命名后发送到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15年12月2日

 

附件.zip2015.12.2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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