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7  浏览次数:54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6〕3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名额分配,我省高校可申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9名(不含部属高校)。我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以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部门认真选拔推荐青年拔尖人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材料(刻录光盘1份),于2016年9月6日前,报送至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联系电话:86051663。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附件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请按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 文件,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申报书通过“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客户端”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到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66148下载。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科研发展处

2016年8月26日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doc2016.8.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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