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8  浏览次数:55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我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经费

本次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按照课题类别进行经费资助。重点课题分三个档次,资助经费分别为6000元/项、4000元/项、3000元/项;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2000元/项。

二、申报限额

本年度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院部根据全体教职工人数的10%确定重点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限额;青年教师的10%确定青年课题的申报限额。各行政部门按照实际在岗人数的5%确定申报限额。请各二级院部及相关行政部门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课题范围

申报者可参考《2016年度学院科研基金课题指南》中的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选题,或结合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

四、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主持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课题主持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面向我院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教师及相关人员。

2.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其他课题研究不能超过2项。

3.课题组人员学科结构合理,本院教师不少于3人。

4.课题主持人认真编制课题经费预算,经费报销参照课题经费预算情况执行。

5.研究课题一般不重复资助,其研究内容不得与近几年立项的学院基金课题相同。

6.在研学院科研基金课题及未按相关要求开展课题研究的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五、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一般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六、成果要求

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成果形式必须有结题报告,同时重点课题应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应至少向学院学报投稿一篇。在论文发表时必须标注“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资助”字样,不标注者,验收时不予结题。

其他事宜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七、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及相关部门于2016年10月28日(周五)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及相应电子版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可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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