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鲁国资法规字〔2018〕9号文件及省商业集团《关于组织2017年度全省国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的通知》,现把2017年度全省国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并在2017年度形成的属于国企国资工作领域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论文或其他应用性研究成果(不含专业技术类成果)均可参加评选:一是全省国资系统有关单位或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二是与系统外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但由系统内单位或个人担任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国家法律法规及申报单位内部规章中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或署名有争议或其他不适合参评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二、报送内容
《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名单》和《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研究成果及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证明材料。
研究成果应用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一是被国家级、省级核心刊物刊登或被编入高校教科书案例情况;二是进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情况;三是得到国家部委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情况;四是市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依据该成果制定文件或做出决策情况;五是依据该成果创造的经验做法推广情况等。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4月2日前,申请人把《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名单》、《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研究成果及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及相应电子版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科研发展处统一报送省商业集团。
科研发展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