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8-05-07  浏览次数:725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进行第三十二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20171120171231

二、申报要求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四份(如需复印,请一律用A4纸;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其中两份作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

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由市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作为支撑材料,原件经市评奖办审核后退还,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3.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4.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登记表等均可到青岛社科网查询、下载。网址: http://sky.qingdao.gov.cn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以院部或部门为单位,于2018517前,将《评审书》(一式四份、两份匿名)、参评成果及相关支持材料(一式三份、两份匿名)、《青岛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一份)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相应电子版可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1857

 

附件:

1.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3.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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