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成果显著,在科研工作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按照《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带头人培养和管理实施办法》(青酒管院字〔2017〕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启动学院第一批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愿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3.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4.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的前沿状况和动态,学术研究能力强;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和带领学术团队开展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做好教学、科研等本职工作,教学质量考核、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
7.学术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必备条件
申报人在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科研业绩至少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与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被SCI、EI、SSCI期刊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
2.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与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专著(不含编著、译著、合著等)1部。
3.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前三位)或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三位)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第一位)1项。
5.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项。
6.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成果奖1项。
7.横向课题科研经费累计到账10万元(皆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配套经费不计其内)。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填写《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带头人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二级院部提出书面申请。
2.二级院部推荐。二级院部依据选拔条件和专业发展需要,对申报人的资格、附件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发展处。
科研发展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拟聘人选,并报请学院党委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
三、其它事项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带头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申请表中填写顺序装订成册。
2.请各二级院部将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24日(周四)下班前报科研发展处,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发展处魏有广老师,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