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9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1106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9年度调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青岛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组织全市社会科学力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要求

课题的设计和研究要紧紧围绕课题研究指导思想,立足青岛实际,以充分调研和科学研究为基础,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索规律,集中力量攻关。课题调研必须在全面、深入、求实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搞好实地调查和调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目标,掌握情况,如实、全面地反映问题。要积极使用多种调研方法,提高调查效率和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瓶颈补短板,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三、课题指南

申报人须围绕课题指南,结合本人研究专长,立足青岛实际,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符合《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9年度调研课题指南》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者请认真选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调研课题申报表》,确保申报课题的质量与水平。“双百调研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选题、课题组成员、课题设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申报表填写过于简单的课题不参加立项评审。“双百调研工程”课题作为市级课题管理。

(二)同一课题不能重复申报;已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申报;已承担“双百调研工程”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主持申报;已承担同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鼓励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参加或主持课题研究。申报课题必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仅限一名,承担信誉保证,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定每人可主持申报一项,参与一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调研人员和执笔人。

五、完成时间

自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六、研究经费

资助课题研究经费为每项10000课题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额外奖励10005000元。

七、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于2019427前,各二级院部或部门统一将《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调研课题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9年度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相关电子版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逾期不予受理,谢谢各部门的合作。

 

科研发展处

2019416

 

附件:

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9年度调研课题指南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年度调研课题申报表

3.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9年度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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