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次数:512


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进一步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作出更大贡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凡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学风正派,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7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71日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中的各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187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参加推荐选拔:

1.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工作中,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2.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同行业已崭露头角且学术潜能较突出者;或主要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能敏锐地追踪本专业科技信息并具有较强专业竞争潜力的;

3.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4.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奖励的,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著作权、行业标准等并已实施且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获得国家和省优秀设计奖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前列人员在评选中将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考虑。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领导干部不在推荐选拔范围之列。按照中央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中“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的要求,已入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青岛行业拔尖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参加推荐。

二、推荐选拔方式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组成青岛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我校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组织推荐须由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对人选成果业绩、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推荐相同专业、相同课题一般不超过2人。要特别注重推荐在基层和生产一线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人选待遇

1.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进行联合推荐评选;

2.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山东省青年科技奖以及青岛产业领军人才 (团队)、青岛行业拔尖人才优先推荐对象;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职务时,作为晋升、评聘的实绩依据;

3.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人员或参与人员,在科研立项、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提供支持;

4.本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选拔人数50名,对获奖人选一次性奖励2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市级相关人才工程人选待遇不重复享受),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5.吸收获奖人员进入青岛市青年科学家协会和其他学术团体,为进一步加快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挥人才重要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6.大力加强对获奖人员的宣传,弘扬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奉献精神和突出业绩,努力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材料要求

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

2.《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

3.《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表》(见附件3),主要填写201871日以来从事的专业领域及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进步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等,数据准确,文字简洁,不超过800字。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10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内线电话:51663

 

科研发展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1018

 

附件:

1.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一览表

3.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表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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