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281

关于做好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贯彻全省共青团基层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全省大抓基层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全省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青岛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推动“全团大抓基层”落到实处,现就实施各团总支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做好近期团总支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员发展管理工作

1.按照团员发展相关程序,下半年发展的团员在前期入团积极分子三个月培养期、上完不少于8学时团课的基础上,现在应该进入填写《入团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团总支审批接收新团员的阶段, 12月7日前召开团员发展支部大会,12月14日前全部完成“智慧团建”相关信息录入。

2.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鲁青办〔2020〕1号)的要求,各团总支落实好团员发展调控工作,在团员发展名额逐年递减的情况下,不允许出现团员发展名额浪费、跨年度使用团员发展编号等情况。

3.做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及时、完整上传到“智慧团建”系统,同时必须上传电子版《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必须加盖学院团委公章、规范填写团课学习记录。请各团总支干部严格把关,杜绝抄袭,规范填写,严格按照团中央下发的《“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完整上传入团材料。

二、“学社衔接”工作

1.针对流向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根据9月份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调度会的工作安排,还未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任务的请抓紧落实。在保证工作进度的同时,注意实事求是,杜绝出现在未经核实学生实际去向的情况下,为完成转接任务直接把学生的团组织关系转到学生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情况。

2.关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逐级上报后,发起特殊单位专属库转入申请,避免出现错误转入专属库的情况发生。若因工作疏忽出现错误转入专属库情况,需逐级上报至团中央,方可转出。

3.针对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根据团中央要求,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应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做好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该项工作目前尚未落实到位的,请在12月14日前全面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魏修鑫 86051509

 

团委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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