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于森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2]91号)要求,现就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成员由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详见学生手册7.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严格按程序进行评审

严格按照学院奖学金评审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各项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切实做到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事前告知。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奖学金政策,让学生明确评审条件、程序、要求等,并留存好班会记录等资料。

2.学生申请。

3.辅导员推荐。

4.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结合学生日常表现情况,确定初步人选,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5.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上报

1.1024日前通过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填报申请。

2.10月31日前录入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221.214.56.34:2482/Login)。

3.各学院要围绕宣传动员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认真梳理总结评审情况,形成报告。评审报告电子版于11月2日前OA至学生工作处王巍娟老师邮箱。

4.各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省中心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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