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手机卡、银行卡“两卡”犯罪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于森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在校大学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深刻揭示犯罪危害,根据《关于印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1]38号),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决定开展涉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消费观,认清涉“两卡”犯罪的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升相关法律素养,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涉“两卡”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切断非法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进一步净化校园,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专题班会。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编写印发的5个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列(见附件)为主题,专门开展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防止成为办卡“工具人”作为当前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开展学生“两卡”排查工作。加强对学生家庭、消费、兼职等情况的了解掌握,发现学生有出借身份证,出售银行卡、手机卡,转让微信、支付宝等账号等异常行为的及时制止。提升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苗头性情况的感知、发现和处置能力,前移防治端口,引导学生自觉抵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二)引导学生开展“两卡”自查工作。教育学生利用微信小程序或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搜索“一证通查”,查询本人名下电话卡登记情况,对摸排和自查出存在一人多卡的学生,引导其向办理机构注销已停用或非常用卡,谨防诈骗分子利用管理漏洞伺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继续加强学生下载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加强警示教育学习,开启来电预警、短信预警等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信息,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织密校园防诈“防护网”。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专门研究部署涉“两卡”犯罪警示教育和防范电信诈骗有关工作,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防范涉“两卡”犯罪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2.加强宣传。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长期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如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志愿者、及学生组织组织开展反电诈微视频拍摄传播、反电诈签名、反电诈宣传资料发放宣讲等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宣传、自我教育的作用。

3.注重教育。各学院要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学生中发现的涉“两卡”犯罪和电信诈骗问题线索要主动向学校汇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对涉事学生要坚持教育、挽救、惩戒、警示。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