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市退役军人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青岛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青岛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深刻践行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要求,深度挖掘退役大学生士兵典型,真正将优秀典型遴选出来、宣传出去,营造致敬“优秀”、学习“优秀”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争当“优秀”的社会风尚,激励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让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二、推荐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在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传承和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退役不褪色,听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5.关心国防,在国防教育实践中发挥骨干力量,为在校大学生献身国防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名额
有退役士兵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积极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参与热情,深入挖掘和推荐典型模范和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组织推荐。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1.《“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
2.本人2000字左右事迹资料;
3.本人近期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片;
4.体现本人先进事迹的照片(大小在1M以上,JPG格式)。
请各学院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于5月8日前发至学生工作处OA邮箱。学校将根据推荐材料择优推荐参评“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部署,按照深入挖掘典型、遴选推荐报送进行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杜绝“带病”推荐。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