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将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通过数字校园上报学工系统,评选比例及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一、评选及审核时间
学工系统开放申请时间:即日起至5月25日23:30;
学工系统开放审核时间:即日起至5月26日23:30。
二、公示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要求,认真审核候选人条件,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做好评选宣传,确保广大同学知悉评选情况;
2、各学院评选完成后,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候选人名单通过各类微信、易班等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认真对待,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以上公示途径同时公布学工处监督电话,0532-86051510。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