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前期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即将进入最后一个环节——回执录入阶段,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通知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上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联(参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4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活服务楼305)。
为保护学生隐私,目前已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名单另行下发。
2.贷款将通过代理机构全部发放至学生本人的个人账户,学生需按照《受理证明》下联说明操作,及时接收贷款并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欠费。
3.《受理证明》丢失或校外实习无法按时上交纸质版的,请如实填写“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电子版,于9月14日前OA至学生工作处王巍娟老师邮箱。
4.在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活服务楼305)办理高校贷款确认手续。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