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2022年、2023年入职辅导员老师。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0月21日—12月23日,每周六8:30-16:30,共10天。
培训地点:13号公寓楼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内容 | 培训时间 |
1 | 社会心理学 | 社会角度和心理角度社会学包括社会化与自我、社会知觉与归因、社会动机与社交情绪、态度、人际关系、社会影响、爱情、婚姻 | 10月21日、28日 08:30-11:30、13:30-16:30 |
2 | 发展心理学 | 婴儿期、幼儿期、童年期、青春期、青年期、中年期、老年期,人的七大发展阶段的心理发生发展规律 | 11月4日、11月11日08:30-11:30、13:30-16:30 |
3 | 普通心理学 | 知觉、记忆、思维、想象、注意、情绪情感、能力和人格,我们生活中的心理发生发展规律科学 | 11月18日、25日08:30-11:30、13:30-16:30 |
4 | 变态与健康心理学 | 心理正常与心理异常;常见心理异常症状;及精神障碍;心理健康与不健康标准及分类;心理学角度看压力与健康 | 12月2日、12月9日08:30-11:30、13:30-16:30 |
5 | 心理诊断技能 | 初诊接待与资料的搜集、整理;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的初步诊断及心理评估报告 | 12月16日、23日08:30-11:30、13:30-16:30 |
四、培训注意事项
1. 培训考核合格,可获得由中科院心理研究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合格证书》。
2. 培训期间请各位学员遵守课堂纪律,提前10分钟到场并签到,做好学习笔记。
3. 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如需请假,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假条,注明请假人员及请假事由,经党总支书记批准同意后,于每周五下班前报至学工处312办公室。
欢迎感兴趣的老师旁观学习。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处童菲老师,电话:0532-86051510。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