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精神风貌,发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现决定开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生(志愿之星、自强之星、道德之星限大二、大三学生参评)。
二、名额分配
校园之星各类荣誉称号,二级学院上报人数分别不多于以下指标:
工商管理学院3人、会计学院3人,酒店工程学院2人、酒店管理学院3人、烹饪学院2人、文旅学院2人、信息工程技术学院3人、艺术学院2人。
三、评选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安排初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于11月22日下班前,将各项目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 4,加盖党总支公章)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生活服务楼312童老师处;推荐表电子版请按照不同评选类型分文件夹存放,打包发送至童老师OA邮箱。
3、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事迹材料确定各项目候选人,小组成员由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学工处工作人员、学生代表组成。
4、学工处对候选人进行线上线下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校园之星”。
五、表彰奖励
1、获奖同学先进事迹将在易班、学工处官方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并在学生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2、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同类校园之星荣誉称号,但可参与评选校园之星其他项目或其他荣誉称号。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