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于森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的学生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工作实际,开展内容全面的学生安全教育,结合主题班会、公众号推文等多种载体,落实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有效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做好离校学生去向统计(详见附件1),并于4月3日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OA。严格请销假制度,及时与请假学生家长沟通,第一时间掌握所有学生的动向,对于逾期未归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上报,确保学生安全。请各学院于4月6日21:00前将清明节假期未返校学生情况报送学生工作处OA(详见附件2)。

三、强化留校学生管理,做到每日人数清点并做好记录,要求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提升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盗意识,不得带校外人员入校,不留宿他人。放假前,各学院应深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学生保持清洁的宿舍卫生环境。

四、严格值班制度。各学院需强化清明节期间学生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责任到人,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五、强化交通安全、旅行安全和防溺水教育,告诫学生外出踏青严禁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严禁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长途出行要结伴,并及时告知家人,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旅途中提高警惕。

六、做好反诈防骗教育,结合高校学生常见的多发的诈骗案例,普及反诈知识,提升学生反诈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筑牢反诈屏障。

七、教育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祭奠,尊重当地习俗风俗,遵守当地消防要求。

八、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包括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家庭变故等),密切留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动向,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及时有效做好心理疏导,预防突发事件。

九、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防止网络沉迷。

十、加强家校协同。各学院应积极利用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同学生家长保持沟通,促进家庭与学校的相互支持、配合,实现家校无缝对接。

 

学生工作处  安全保卫处  团委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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