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琳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献身国防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退役大学生士兵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岛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青岛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宣讲活动,大力营造踊跃参军报国、尊崇军人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度挖掘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真正把具有时代特征、实绩突出的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宣传出去,激励引导大学生踊跃参军、立志报国。

二、推荐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在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传承和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退役不褪色,听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5.关心国防,在国防教育实践中发挥骨干力量,为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献身国防发挥引领作用。

6.取得下列荣誉之一:

服役期间荣获嘉奖以上奖励或“四有”优秀个人以上表彰;

退役后荣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

(三)推荐名额

有退役士兵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参与,深入推荐学习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组织推荐。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1.《“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

2.本人2000字左右事迹资料;

3.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4.近期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片;

5.体现本人先进事迹的照片(大小在1M以上,JPG格式)。

请各学院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于5月23日前发至学生工作处OA邮箱。学校将根据推荐材料择优推荐参评“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部署,按照推荐标准条件进行推荐报送、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杜绝“带病”推荐。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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